本网讯 因为不同意离婚,石门一男子竟在法院门口上演一出殴打妻子准备强行带她回家的闹剧。最后该名男子被石门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司法拘留。
家住石门县雁池乡的曾某在1999年与邻村的女青年秦某结婚。2004年,夫妻俩一同到广东打工。秦某很快成为工业流水线上的一名女工,而曾某因发生车祸左腿造成残疾,到广州没有找到适合的工作,只能靠收废品捞些收入。由于生活不尽如人意,曾某渐渐变得性格暴躁起来,时不时向秦某发火,两人常为家庭琐事吵架,夫妻关系逐渐恶化。2008年7月,不堪忍受的秦某向石门法院提出起诉,要求与曾某离婚。法院开庭审理后,考虑到双方感情尚未彻底破裂,而曾某也一再表示会收敛脾气,好好经营两人的婚姻,因此法院判决不准许他们离婚。判决后,秦某又外出打工,而曾某则回乡开了个小商店,夫妻各居一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2010年3月,秦某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立案后通知曾某3月22日到法院开展庭前调解。这天9时许,秦某刚走到法院门口,等候已久的曾某立刻上前把她一手抓住,要把秦某强拉回家。在秦某反抗的情况下,曾某扇了她几个耳光,并对旁边准备制止的法官破口大骂。最后法警赶到现场后,才制止了曾某的恶劣行为。因曾某的行为妨害了民事诉讼,经院长批准,法院决定对曾某司法拘留一天。
经过法官的耐心教育,曾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第二天法院再次组织庭前调解,曾某见夫妻已和好无望,同意与秦某离婚,与秦某达成了离婚协议,一场争斗总算平和结束。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覃自茹 李子斌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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