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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石门文明指数测评全省第四
2010-08-27 08:37:06 字号:

  本网讯 近日,从省文明委传来好消息,石门县在今年全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以81.0850分的好成绩位居前列,在25个省级文明城市中,仅次于浏阳市、长沙县、平江县三地,排在第4名。

  为推进我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根据省文明委工作部署,今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省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对我省2006届、2008届25个省级文明城市(城区、县城)开展了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

  我县为迎接此次测评,县委书记熊大顺、县长杨琦明亲自挂帅,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号召全县上下进行市容环境整顿,对城市牛皮癣和小广告、公共设施、交通行为和秩序、公共场所环境等进行了治理和整顿。从5月底开始,开展了“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学习道德模范、“爱国歌曲大家唱”、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进”社区、文明礼仪知识竞赛等重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县直各单位党员和共青团员们组成志愿者行动组,义务上街执勤,对交通秩序进行维护、对市民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按照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要求,这次测评主要采取“入户调查”、“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核”3种方法进行。测评内容为: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互动、公益行为和今年中央、省文明委部署的重点工作以及文明委及其办事机构建设等情况。测评严格坚持“七个统一”要求:统一测评工作流程、统一测评考察方式、统一测评项目数量、统一测评地点类型、统一测评时间、统一测评评判标准、统一测评主体,切实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测评的客观公正。

  6月下旬,我县接受了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的测评,8月份测评结果出炉,根据百分制评分标准,浏阳市以81.6912分名列第一,石门县以0.5分的微弱差距排名第4。

 

  【编辑 贺新初】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胡红霞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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