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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雄磺化工违规排污罚三万元
2010-10-02 11:51:50 字号:

  本网讯 9月26日,石门县环保局对石门雄磺化工公司下达了30070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

  8月10日,我局对石门雄磺化工公司进行环境现场监察时,发现该公司擅自打开3号废水处理溢流口挡板,将大量含砷生产废水直接通过溢流口外排,违反了环保相关法律。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杜 娟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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