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涂志颜 伍千苗)7月上旬,罗坪乡社会救助“阳光工程” 圆满结束。此项工程历时三个月,做到了“三准三到位”,有力的保障了弱势群体的民生。
政策把握准。罗坪乡始终严格贯彻石政办函〔2011〕46号通知精神,一面对各村特殊困难户进行摸底,一面清理超龄、骗保、好逸恶劳、有子不养等16种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做到了全面审核、依规办事、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程序操作准。为确保“阳光工程”公平公正,罗坪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七步走:1、成立工作机构(4月10日—15日);2、广泛宣传(4月16日—25日);3、入户调查(4月26日—5月10日);4、民主评议(5月11日—15日);5、公示公开(5月16日—22日);6、复核审查(5月23日—6月1日);7、上报审批(6月2日—7月10日)。
对象审批准。乡社会救助领导小组根据评议公示,对现有五保、低保对象进行了评审,并对应该继续享受低保、五保待遇的对象进行了二次公示和入户核实。通过本次行动,全乡共排查取消农村低保23户30人,其中自然减员的取消 23人,条件好转的取消5人,外出务工无法监管取消 2人。
入户调查到位。自4月26日开始,联村干部便组织、指导入户调查工作,对农村低保五保733户938 人、城镇低保22户29人、转移支付五保25户25人进行了100%的入户调查。同时,也对各村特殊困难户进行了摸底,调查得知100多人需要落实低保,48人急需改决低保。
民主评议到位。从5月23日开始,联村干部组织并参与村社会救助民主评议会议,参会人员达到了村民代表的80%以上。会议对入户调查情况和被调查对象是否继续享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待遇进行了民主评议,做好了评议评审记录,做出了评议评审结论,并由参会人员签字认可,确保了评议、评审会议的严肃、规范、权威。
公示公开到位。民主评议、评审的结果在社会救助公示专栏内进行了公示,公示严格执行了“三榜公示制度”,即村级民主评议后公示第一次,乡政府审核后公示第二次,县级审批后将公示第三次,享受救助的对象是以最后的第三次公示为准。每次公示期为7天,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通过宣传救助政策、落实救助制度、规范救助程序、公开工作流程,罗坪乡的社会救助“阳光工程”做到了彻底审核、严格审批、清理不合规对象、纳入应保障对象,让社会救助的“阳光”真正普照了弱势群体。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涂志颜 伍千苗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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