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协作联手 力推整治行动
——石门县交警大队集中整治地灾危险路段和客运安全隐患
前段湘北地区前段出现了强降雨过程,受恶劣天气影响,石门县部分道路特别是山区乡村道路损毁严重,加上省道大面积维修,形成了新的交通安全隐患,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为准确评估灾害影响,彻底排查道路安全隐患,石门县公安交警大队在县政府统一指挥下,与其他职能部门整体联动,潜心排查,着力整改,下决心消除公路和客运安全隐患,努力构筑安全通道,强化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改善了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各级高度重视,全县集中整治。
石门大队积极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县领导高度重视,分管副县长万义元明确指示:一定要以全省上下深入开展的严重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针对我县山区县、地质灾害隐患突出的实际,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为首要任务,抓好抓落实,同时继续严格户籍化管理,确保客运车辆安全营运,确保杜绝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部门协调配合,重点整治危险点段。
为使工作落到实处,大队从6月起对所有道路进行了一次彻底排除,此次道路隐患整改工作实行了“任务分解,责任明确”的工作措施,对照工作任务实行明确的分工:交警大队联合乡镇负责对道路进行排查,重点对“临水、临谷、临崖”的三临地带以及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彻底的清理排查,登记造册,及时将排查情况上报县安委,县交安委根据部门职责落实整改:公路局负责省道沿线的勘测任务,着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段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清理摸底,制定了安全隐患突出的路、桥、涵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方案;交通部门组织了公路技术人员深入到每一处险路险段,实地勘测,现场研究并制定客观实际的整改方案。针对山区道路等级低、车流量大的状况,各乡镇、各部门严格做到“四个落实”,进一步强化道路隐患整治改前、改中及改后的安全防护和实时监控。一是安全防护责任人落实。每一处危险路、桥、涵,都有专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人,责任明确。二是养护监测管理制度落实。特别是在地质灾害多发期,全县危险路段的实行全天侯监控,实行24小时报告制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养护管理资金落实。对隐患道路的整改和养护均根据工作计划安排了专项资金,由专门部门管理。四是检查考核落实。分阶段对隐患改造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资金不到位的,责任人不称职的提出批评,对任务完成的予以表彰、奖励,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考评记分内容,提高工作的积极主动性,确保道路整改工作的落实到位。
三是落实管理措施,抓实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
大队落实“五三”管理模式,严把“教育关、入门关、检验关”,定期走访5家客运企业,监督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大队与交通运管部门强强联手,联合开展检查行动,加强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凌晨、晚间特殊时段的巡查和管控,逐车检查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查验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人驾车资质,对客运车辆违法超员达20%以上被查获的客运企业,上门监督整改,教育违法客运驾驶人,消除了客运安全隐患。大队路面执勤民警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重点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地打击了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大队每月组织客运企业、站场、运输企业的业主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大家学习了交通法律法规,通报了安全形势和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落实情况,强化企业(车主)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提出了安全行车要求。对联合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向客运企业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客运企业根据相关规定整改,消除客运车辆安全隐患。
[编辑 张友亮]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刘 宏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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