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宏 李震)在公安机关为期一年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中,湖南省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行动,全力搜集逃犯踪迹,驰骋千余公里追击,日前成功将“2010.11.1”交通肇事逃逸案嫌疑人宋某由广东省东莞市抓捕归案,“清网行动”首战告捷。
案情回放
2010年11月1日,石门县所街乡三洋塔村19组村民宋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牌号为湘JG551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其妻从石门县所街乡东虎港村出发,前往壶瓶山镇大胜村一电子加工厂上班。早上6点左右,当车行驶到壶瓶山镇居委会岩屋坪村一下坡路段时,恰遇由壶瓶山镇南坪村村民文某驾驶的车号为湘J65U56的二轮摩托车迎面驶来,在两车会车时,由于宋某判断失误,占道行驶,致使两车迎面相撞,造成驾驶人宋某和文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经鉴定文某构成重伤。
事故发生后,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经县交警大队认定:驾驶人宋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安全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遇来车时判断失误,并且车辆占道行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驾驶人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因为肇事驾驶人宋某在事故中受伤,在立案调查期间,县交警大队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宋某伤愈后不但未及时归案,反而逃往广东省,企图逃避法律处罚。2011年4月1日,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正式将犯罪嫌疑人宋某列为网上逃犯,全力实施抓捕。由于宋某行踪不定,虽经办案民警多方努力,一至未能将其抓获。
寻线追踪
大队成立了“2010.11.1”案件专案组,一直没有放弃对该案的侦办。 2011年7月11日,大队办案民警在走访调查中获悉,嫌犯宋某可能在广东省东莞市的黄江镇务工。在得到这一线索后,由大队教导员李震、副教导员覃志刚领队,带领民警向利兵、冉飞轮奔赴广东省实施抓捕。
7月13日,专案组一行赶到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后,民警对宋某与家中联系的电话进行分析,通过技侦手段得知,联系电话均为公用电话,地点在黄江镇鸡嘀港广场一带。办案民警随即在该广场一带展开暗访调查,但该镇有外面务工人员18万余人,要想在茫茫人海找到嫌犯,无异于大海捞针。民警随即赶往当地派出所查询,也没有获取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抓捕工作陷入了僵局。
峰回擒凶
在案件侦破受阻的情况下,大队教导员李震立即召集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会商,寻找新的突破口。办案民警决定与远在石门的宋某家属联系,在电话沟通的过程中,民警在不经意间发现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其家属称宋某的妻妹在广东东莞市黄江镇一个叫××凯的厂打工。专案组获悉这一信息后,判定疑犯宋某潜逃到黄江镇后,很有可能通过投亲靠友的方式务工潜藏。民警随即赶往该镇鸡嘀居委会警务室,对该居委会辖区的80多家规模企业展开逐一摸底排查,终于找到了有一家叫鸿凯的电子厂,并且发现该厂距离嫌犯宋某往家中联系的公用电话厅不远,宋某也极有可能藏匿在该厂,案件侦破出现了重大转机。
为了不打草惊蛇,7月13日,专案组赶往东莞市公安局黄江分局,该分局刑侦大队派出了精干警力,积极配合专案组的工作,双方民警一起来到鸿凯电子厂所在警区,召开了案件分析会,成立了抓捕组,研究了相关警力部署,制定了几套抓捕方案。办案民警随后进入鸿凯电子厂,查实嫌犯宋某妻妹确实在该厂务工,在对该厂1800多名员工逐一核查后,办案民警终于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宋某的踪迹,并且了解到宋某会于当晚8点30分上班,抓捕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大队教导员李震在综合各方面情况后,决定当晚就地实施抓捕行动,并对所有警力重新部署,在该厂所有出口安置了潜伏哨,实施堵截。当晚8点30分,抓捕组民警在该厂值班室暗查时,发现嫌犯宋某已通过考勤机打卡,正在厂内上班。8点40分,所有民警在对宋某的照片进一步比对后,抓捕行动正式展开,当晚9点左右,毫无防备的犯罪嫌疑人宋某被抓获归案。专案组立即将宋某带至东莞市公安局黄江分局突击审问,宋某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7月14日凌晨2点钟,专案组将宋某暂押于东莞看守所。7月15日,专案组民警将潜逃在外达9个多月之久的犯罪嫌疑人宋某由广东省东莞市押解回石门县。至此“2010.11.1”交通肇事逃逸案圆满告破,“清网行动”首战宣告大捷。
【编辑 胡红霞】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刘宏 李震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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