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侯湘雷)7月19日,国家环保部华南督察中心施利仁处长带队对石门县2011年上半年减排工作进行核查核算。
检查组到大唐、华电两家电厂现场核查,对两家电厂在落实国家要求满负荷发电的情况下,不放松环保要求,强抓脱硫关键环节管理,赢得经济和环境效益双赢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一行还对石门三家关停企业的减排资料进行了现场核算,对石门县减排工作领导有力,措施到位,资料完整给予肯定和赞扬,并一致同意结转石门县污水处理厂2010年第四季度COD180.5吨,三家关停企业认定COD45.19吨,SO272.95吨,NOX192.24吨。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侯湘雷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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