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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叹!再婚丈夫入狱妻子无奈诉离婚
2011-08-25 16:29:41 字号:

 

  现今39岁的晓晓因丈夫王文波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判刑入狱后,感到非常的寒心,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8月24日,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准许晓晓与王文波离婚。

 

  2005年10月,晓晓经朋友介绍,在57岁的王文波的公司做会计,由于两人都是离婚后单独抚养儿女,相似的经历让两人的感情进展迅速,2007年4月份两人开始同居,2008年1月16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晓晓前次婚姻有一女儿,王文波前次婚姻有一儿子,两个孩子在一块儿难免有争吵,导致夫妻二人感情不和,经常会因小事而争吵。

 

  2008年6月13日,王文波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武汉市江夏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3日被逮捕。2009年10月4日被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以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和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90 000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7 300 000元。王文波入狱后,晓晓即带着女儿回到了娘家。2011年7月,晓晓向石门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文波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晓晓与王文波均系再婚,组建一个家庭不容易,双方本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家庭。但因双方婚后同居时间极短,没有建立夫妻感情。婚后双方又因一些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且被告王文波又被判处八年的有期徒刑,自王文波判刑后,两人一直分居生活至今,双方无夫妻之实,导致其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现原告晓晓要求离婚,继续维持已无必要,故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请求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四)项、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法院作出离婚判决。

  注:文中人物姓名均为化名

 

        [编辑 张友亮]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陈格卫 孙金凯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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