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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城乡居民可月领养老金200元
2011-10-09 11:05:39 字号:

 

 

 

 

 

 

       

 

        9月23日,石门县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及新农合筹资工作会在兰园会议中心举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谭登平,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资金筹集方式采取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待遇支付结构则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参保原则上采取属地原则和自愿原则,参保农民设置100、200、300、400、500、800、1000元7个年缴费档次,城镇居民缴费标准设有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每个档次相差100元)。地方政府对参保缴费对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最高补贴50元。同时,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还将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镇居民的个人缴费、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各试点地区要准确把握试点的各项政策要求,必须严格遵守中央确立的“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基本方针,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副县长陈云谋要求,2012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要以宣传动员为导向,坚持政府组织、部门配合、自愿参加、整户参合的原则,按照参合农民年度个人自缴资金50元的标准,确保2012年全县农民参合率达到98%。


  

  县委书记熊大顺在会上强调,建立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造福广大农村家庭的德政工程,是完善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启动两项制度的试点对我县城乡居民在社会养老保险上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乡镇农林场要认真研习政策,“吃透”政策,将此二项利民、惠民的政策推广开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夯实前期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按量、准确的送到人民群众的手中。

 

  据了解,新农保是相对于以前开展的农村养老保险而言的。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而新农保最大的特点是个人缴费、集体适当补助、政府给予一定补贴。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直接记入参保农民个人账户。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我县农村户籍,满足这三个条件都可以进行参保。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在两项《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中,新农保缴费标准从100元到1000元设为了七个档次,城居100元到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刘琼主持。县委副书记、县长杨琦明,县政协主席田玉华,县委常委、楚江镇党委书记张树国,县人大副主任申玉生,副县长伍林支出席了会议。

 

     [编辑 张友亮]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王章建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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