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心得体会:坚持修养,拒绝腐败
2012-05-18 09:53:13 字号:

    4月13日,我们县法院一行六十余人到湖南省武陵监狱接受了一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课。

 

    根据监狱工作人员的介绍,武陵监狱关押的犯人主要是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犯人和强奸犯犯人。进入监狱沉重的黑铁大门后,虽然看到周围的高墙上布满电网,但是院子里却是花红树绿、楼高院阔,食堂、宿舍、劳动区、医院、编辑部、阅览室、心理咨询室等场所一应俱全,各场所内的设施排列一派整洁,给人的感觉完全与印象中的监狱形象不同,有生活化气息非常强的场所,也有整齐划一、管理严格的空间,确实展示了我国现代监狱文明的极大进步和发展,体现了监狱以改造教育罪犯为主的功能。不论监狱如何文明,但犯人毕竟是犯人,在这里人身自由受到高度限制、与家人难以团聚,难以享受正常人的自由生活。到了监狱最大的感受就是自由真好、真可贵!犯人也是人,听了两位贪污、受贿犯罪犯人的现场悔过警示,实际上他们一开始也是凭着自己卓越的才华走上干部岗位,后来在岗位上面对各种诱惑不坚持个人修养,只顾得敛财,抛弃了政德、忘记了法纪,最终锒铛入狱。自己后悔不已,家人也痛苦不堪。见人思己,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要保证在岗位上做出成绩,先要坚持法纪,坚持廉洁,如何能做到呢?吸取他人的教训,自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修养,时刻保持以下几种意识:

 

  一、权力要受约束的敬畏意识。每个公职人员手中行使的权力都是国家的、人民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要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不是用来为某个人饱私囊的。权力为天下公器,国家把我们放到行使权力的岗位上,是要我们用权力来实现工作职责,为人民谋利益。权力犹如利剑,由于权力内在具有支配性、强制性,依法行使权力会造福百姓,如不受约束,则易滋生腐败,运用不当还会贻害社会,误国误民。因而权力必须要受到约束。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要牢固树立权力要受约束的意识,依法行使权力,时时敬畏权力,不滥用权力,谨记自己职责,才能保障实现设置权力的根本目的。

 

  二、坚守法律准绳的敬法意识。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社会生活的发展和国家权力的实际行使提供了具体法律依据。国家的法律是权力设立的依据,行使权力不能超越法律,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国家公职人员既要对他人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自己也要严格守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谁也不能无视法律尊严,国家公职人员作为普通百姓之表率,应该带头遵守法律,而不是凭借自己手中的权力漠视法律,一旦违反法律,法律必然会亮剑出鞘。我们必须要敬畏法律之威,牢记法律准绳,时刻都要遵守法律。

 

  三、淡泊名利的节欲意识。“淡泊名利,宁静致远”。不论外界诱惑再多再大,内心要时常反省淡泊名利,宁静做人,才能保持头脑清醒,身清气正。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物质文明高度发达,面对外界众多的富商大款,面对自己手中权力所支配的社会资源,面对利益寻求者不顾法纪千方百计不厌其烦地行贿,为政者必须要常怀律己之心,淡泊名利,节制己欲,勤养苦修。向历史名臣学,向当代优秀共产党员学,树立自己廉洁清正的良好作风,时刻保持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这两位犯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入口就是面对诱惑忘记了修养,看着灯红酒绿不能把持自己,只追求极为奢侈的优越生活,不愿过普通百姓的简朴生活,逐渐发展为贪污国家财产、收受他人贿赂,最终酿成大祸,锒铛入狱,丢掉公职,连自己以后应得的正常收入也断送丢失 。反思他人失败,应时刻警醒切要勤修淡薄名利,节制狂欲,不以恶小而为之。

 

  腐败的危害确实巨大,害国又害己。反腐倡廉是古今中外各国都在谈、都在做的重要话题,预防和惩治腐败的要点很多,内因外因都要加强,但对国家公职工作人员的个人而言,首先要从自身做起,时刻加强自身修养,保持勤俭节约,坚守道德底线、敬畏国家法律是为基本之策,绝不可荒废小视!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吕军锋

编辑:王振华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