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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党校选调理论和信息技术教员的公告
2012-06-26 16:14:11 字号: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石门县委常委办公会议纪要(2009年第18号)精神,中共石门县委党校决定采取公开考调的办法,在全县全额拨款单位公开选调2名理论教员和1名信息技术教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热爱党校教育事业,道德品质好,有从事干部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身体健康。

  2、选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二年以上工作经历。

  3、本县全额拨款编制人员,包括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国家公务员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0日-8月5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委党校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可以提交先进荣誉、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委党校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当即取消参选资格。招考职位与参考人员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

 

  三、考试

  考试分为试教、笔试和面试(共100分)。

  ㈠试教(50%)

  1、时间:2012年8月13日

  2、地点:县委党校

  3、内容:围绕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社会热点难点及信息技术等问题讲一堂30-40分钟的理论课。

  ㈡笔试(30%)

  1、时间:2012年8月14日

  2、地点:县委党校

  3、内容:根据提供的材料撰写一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㈢面试(20%)

  1、时间:2012年8月15日

  2、地点:县委党校

  3、内容:考察考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

  4、面试对象:报名人数超过10人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

  时间:2012年8月16日。按综合成绩确定前3名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核

  时间:2012年8月18日。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组织考察。

 

  六、聘用

  经上课、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到党校工作试用半年,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七、监督

  县纪工委一分局和县委党校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5323420(县委党校办公室)

  中共石门县委组织部

  中共石门县委党校

  石门县人力资源开发交流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县委党校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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