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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社会之我见
2012-07-23 10:21:45 字号:

     什么是廉洁社会?笔者认为,简言之,廉洁社会就是“政治清明、干部清廉、社会清新”,这是民众的期盼,是奋斗的目标,更是努力的方向。廉洁社会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有“四大重要环节”“三大决定因素”。

 

  “四大重要环节”即:“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无论那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不能称之为廉洁社会。

 

  政府是廉洁社会的主导者,要大力倡导廉洁之风,要实施全方位廉洁文化宣传教育,要依法制定惩治措施,引导干部廉洁从政,消除贪腐之风生存的土壤。

 

  企业要廉洁从业,诚信、守法经营,为职能部门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促进职能部门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大局意识,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社会组织在促进社会廉洁和保持社会公正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建设廉洁社会的过程中,需要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服务、协调、监督的作用。

 

  公民廉洁是社会廉洁的必要条件,公民不廉洁是廉洁社会的破坏性力量。因为各类腐败行为主体虽然职业和角色不同,但首先都是公民。因此,培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公民,应成廉洁社会建设的必要性、基础性工作。

 

  廉洁社会还有三大决定因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社会全体诚实守信、严厉而完善的惩治措施。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关键。没有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廉洁社会就无从谈起,因为他们掌握着廉洁的主动权,他们在社会中的特殊地位和手中掌管的权力,往往成为人们争相追逐的目标,使他们中的某些人容易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把权力变成为自己换取各种资本、满足私欲的工具。

 

  社会全体诚实守信是基础。诚实守信是做人最起码的要求,难以想象,一个不讲诚信、口是心非的人,怎么会做到廉洁?所以,要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氛围。要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诚信信息平台,整个社会形成共识,建立社会的信用体制。

 

  严厉的惩治措施是保障。没有惩治措施,完全靠自觉来建设廉洁社会无疑是一种空谈。对于腐败,必须要有严厉的惩治措施,必须依据党纪国法认真查处,坚决不允许例外和打折,不能搞下不为例,不能搞网开一面,不能搞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曾光耀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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