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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与例外
2012-08-29 08:57:40 字号:

    8月22日上午第七期预备法官培训迎来了北大法学院的朱苏力教授,他给在座的327名预备法官上了生动的一课——依法与办案(治国)。

 

  中国的问题在农村,中国的法治在基层。他的基层视角给我带来了共鸣,深深的震撼了我的内心。他的一些颠覆性话语刺痛了某些人的神经,不被某些人所认同,认为是危言耸听。忠言逆耳,越是难听的话,往往越是真理,越是真真的事实。

 

  七十年代末开始,开始大量立法,西方法律制度开始大量移植到我们的这个乡土社会,直到现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建成,四十年的法治建设成果固然可喜,伴随而来的排异反应也开始出现,传统力量强大的边缘之地——乡村社会反应最为强烈。

 

  来基层法院打官司的多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他们是中国社会最底层的普通人,他们大都不懂法,只有最朴素的是非观,他们消息闭塞,内心保守,却又勤劳而善良。《送法下乡》开篇有一个陕西某基层法院为信用社收贷款的经典案例:法院、派出所、村干部三方参与;无法界定的庭审和调解;农贸市场买菜式的讨价还价;程序不清却又记录严密的卷宗。在我们看起来不正常的事情,在基层却是司空见惯,所有一切令人费解的问题却又合理的存在着。

  中国的广大农村是个熟人社会,讲的常常不是法律规则,而是人情世故。作为当事人,他们不关心纷杂的法律,也不关心繁琐的程序,他们最关心的是处理结果,至于处理结果是判决还是调解他们毫无意见。正如朱苏力教授所言:我们要重视的是判断,而不是论证。判断正确,论证弱些没有关系,判断错误,论证的再严密也是无用功。

 

  笔者所在法庭2011年收案为67件,而判决案件只有6件,并且判决的案件全部为被告下落不明的公告案件,并且无一例上诉上访案件,这样的司法绩效连续多年都是如此。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只要双方当事人能到场,经验丰富的基层老法官就有能力将案件调解解决。基层法官的法律水平并不出众,却是天生的调解能手,他们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对农村社会相当熟悉,他们大都有一套行之有效、不可速传的土方法来调解,他们案件的调解率一般能达到80%以上,更有甚者能达100%。

 

  恰恰相反,近年来入行的年轻法官案件大多审结率低,结案周期长,调解率低,他们与当事人沟通协调能力差,偏爱对当事人说教,用法律规则的背诵掩盖生活经验的缺乏,正应了霍姆斯的一句话:年轻人就知道规则,而老人更关心例外。

 

  记得几天前上海长宁区法院邹院长给我们讲授了要件审判九步法,以此来提高司法绩效,特别是促进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上海作为全国审判业务领先城市,先进的审判理念和缜密的审判方法让人啧啧称赞,要件审判九步法对初任法官来说无疑是重要的,但基层法院的法官现阶段同时也需要了解乡土社会,懂得边缘地带的行为规则,方能做好基层法院的工作。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陈林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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