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指导学习《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为认真学习贯彻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利用全县乡镇财政所总预算会计和单位会计人员业务培训会,精心组织指导此项内容的学习。
9月14日,来自乡镇的50名财务人员在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刘才湘的讲授中认真领会该办法精神实质。特别是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一是监督办法出台的必要性和意义;二是监督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督的主体、对象、工作原则、机构、职责、范围、权限、方式和程序;三是监督办法的特点,即“三个突出”:突出强调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始终,强调对财政资金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突出强调了财政监督职责由内设专职监督机构和业务管理机构共同承担;突出强调了乡镇财政机构在财政监督方面的职能作用。通过学习培训,乡镇财政干部进一步明确了自身所担负的监督职责,增强了加强辖区财政监督工作的认识。(吴克文)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吴克文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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