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凌晨5点,楚江屠宰场,屠商刘某的一头猪因病死亡,屠宰场及畜牧局驻场工作人员要求对该头病猪实行无害化处理,但屠户不听劝阻,强行将其运出宰场。
县食安办、商务局、畜牧局负责人得知消息后,迅速部署,明确务必将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到位。县屠管办副主任伍志钢立即行动,通过多种途径,找到屠商刘某,对其做细致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喻之以法,使刘某受到教育,当即将病害猪送回楚江屠宰场。经查,该猪肉色已呈现明显变化。早上7点多,工作人员将该病猪(80多公斤)送进无害化处理设备----焚烧炉,将其全部销毁。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杜娟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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