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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人挺腰”现实版:同事借钱“反目”,法院调解化干戈
2013-07-04 09:07:14 字号:

 

  马某与盛某原是关系很好的同事,两人同在一间办公室共事,盛某曾经在经济上有困难找过马某帮忙,但就是因为这个“帮忙”而造成了如今二人见面分外脸红的局面。

 

  2013年6月6日,石门县人民法院简案庭接到了马某的诉状,要求盛某立即偿还欠款21 365元。承办法官在接到案子后,立即通知被告,并了解了案件的相关情况,发现马某与盛某系同事关系,在同一间办公室工作,二人以前的关系非常要好,盛某甚至还非常感谢马某当年借钱给自己渡过难关,但自己现在实在是没有经济能力,而且自己也已经给马某还了一部分钱,只是马某没有给自己打收条。考虑这种情况,为不伤和气,承办法官建议二人尽量协商解决此事,将矛盾最小化。2013年6月26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第一次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僵持不下,都不肯退让一步。承办法官要求二人仔细回忆,并要求盛某回家仔细寻找马某曾经打给的收条,以便查清案件事实,促进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2013年7月2日,考虑到盛某平时工作繁忙,不便来法院处理纠纷,承办法官一大早赶到二人工作的单位,并邀请了单位主管综治工作的领导参与调解二人的纠纷。但在调解过程中,二人仍然僵持不下,甚至还因对方无意间说出的几句不中听的话而大打出手。为防止双方再次争吵、打架,承办法官只好将双方当事人隔开,分别做工作。对马某,承办法官希望马某能够考虑与盛某的昔日情分及盛某现在实际的经济情况,给盛某让一步,二人和和气气解决这件事,以后还能做朋友。对盛某,承办法官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争吵并不能实际解决问题,只会让矛盾继续扩大,并且劝说盛某调解只会对自己有利,自己应当以积极的态度来应对这件事。马某与盛某经过承办法官及单位领导反复劝说分头做工作,并经过自己冷静考虑后,终于愿意和气协商解决此事,最终以盛某偿还马某18000元达成了调解协议。(谭 燕 夏平静)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谭 燕 夏平静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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