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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醉酒、肇事逃逸 一男子涉嫌“三宗罪”被依法拘留
2013-09-06 10:07:47 字号:

    2013年9月4日,湖南石门交警大队成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嫌疑人雷某因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被依法拘留。

 

  9月4日下午15时许,石门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宝峰开发区电厂前路段,一辆小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小车驾驶人驾车逃离事故现场,摩托车驾乘人员伤情严重。

 

  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大队民警邓兆双、陈华贤、周安华、胡小平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当时,大雨倾盆,事故现场一辆前部严重撞损的二轮摩托车侧翻在道路东侧,有路人打了急救电话,医院救护车也赶到了现场将伤者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由于天下大雨,为避免各种痕迹物证因为雨水冲刷和围观群众的踩踏在短时间里灭失,在划定警戒区域后,民警立即分成两组,一组负责抢救伤者和现场勘查,一组在现场查找目击证人。

 

  通过现场查证和调查走访,民警获取了一个重要的信息:据一位与肇事逃逸的车辆同向行驶的摩托车驾驶人反映,肇事小车是辆黑色的轿车,尾数是“592”,车辆型号好像是比亚迪牌的。民警立即向大队分管领导覃志刚同志和指挥中心汇报,大队迅速启动逃逸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在城区的出城路口迅速设卡布控,拦截检查过往嫌疑车辆,并在城区组织警力巡查各个路段与修理厂、停车场。16时30分,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在城区巡查中,发现一辆车号为湘J6*592号黑色比亚迪牌小车前部受损,正在石门县澧水大桥由南往北通行,嫌疑车辆与肇事车辆特征比较接近。由于地处闹市,为避免意外,民警决定采取尾随跟踪战术,当民警跟踪到财政局路段时,见时机成熟,当机立断成功截停该车。

 

  民警立即将该车驾驶人带回调查,通过询问,该车驾驶人吴某向民警交待:这起事故是他的一个朋友叫雷某的人驾驶他的车造成的,他准备开车去修车。民警立即让其联系肇事驾驶人雷某,但电话无法接通,但吴某知道雷某的住址,民警立即联系雷某所在居委会干部,并到雷某居住位置的周边查找。18时左右,有群众向民警举报,肇事小车驾驶人雷某在石门县二都乡节节高公司附近的一个小卖部出现,民警立即要求报案人稳住雷某,并迅速赶在该小卖部成功将雷某抓获。

 

  经询问,雷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通过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雷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40mg/ml,属醉酒驾驶。通过连夜突审,雷某如实交待了事故经过:当天中午,雷某和一帮朋友饮酒后,借其中一个朋友吴某的小车办事,在车行驶至石门县宝峰开发区电厂路路段时,与对向驶来的一辆二轮摩托车会车时相撞,由于雷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当时借着酒劲就没有立即停车查看事故情况,直接驾车逃离了事故现场。

 

  9月5日,肇事逃逸驾驶人雷某被石门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事故的后续处理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刘 宏 陈化贤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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