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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摊位昔日亲戚反目 法官积极调解解误会
2014-08-19 08:49:05 字号:

     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争执摊位而引发的身体权纠纷案。

    

    家住石门县雁池乡的叶某在镇上开了一家饭馆,高某是赶集做小买卖的生意人,因双方有亲戚关系,高某每次在镇上赶集时都会在叶某家吃饭玩耍。某一次高某在叶某家时突发疾病,邻里乡亲询问高某发病的原因时,其母亲告诉别人,高某只是在叶某家吃了一碗饺子,并未吃其他东西。之后便有谣言称,高某说叶家的东西不干净,吃了闹肚子。且一传十,十传百,导致叶家的生意一落千丈。两家本来和睦的关系也开始出现了裂痕。加上发生此事后高某一家因故长期未在雁池乡赶集摆摊,双方对此事没有及时沟通,隔阂越来越深。2014年4月高某一家再一次到镇上赶集摆摊时,便因摊位问题与叶某一家发生了争执,高某一怒之下打伤了叶某。叶某一纸诉状将高某告上了法庭。

 
    承办该案的钟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简单的法律裁决并不能斩断两家的恩怨情仇,以亲情从中斡旋,化解昔日因谣言造成的误会,让双方握手言和才能最终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法官决定先做高某的思想工作,通过苦口婆心地从情从理的开导,高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认为是自己有错在先,应该先向对方道歉示好。于是庭前调解时,高某一见到叶某夫妇,便甜甜的喊了一句:“幺叔,幺婶,你们好,之前的事是我不对,今天我是特意向你们两位长辈道歉认错的”。尽管叶某夫妇嘴上没有立即回应,但是脸上的表情已经有所动容。
 
    承办法官意识到高某的亲情牌已起到一定作用,于是乘热打铁,开始耐心做叶某的思想工作。也许是血浓于水,双方很快在心平气和的交谈中握手言和,都表示应该积极修复双方的亲戚关系,同时叶某表示只要求高某象征性拿出一千块钱的医疗费赔偿,调解方案很快达成。
 
    有道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如果当事人一开始都能本着心平气和的心态解决问题,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我想再大再多的矛盾也能迎刃而解。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任 栋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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