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保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确保我县如期脱贫摘帽,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将4起脱贫攻坚工作不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查处的典型案件
1.雁池乡五通庙社区未按要求修改录入贫困人口数据信息的问题
2017年6月19日,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集中进行新增贫困人口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6月底前完成新增贫困人口的信息录入工作。6月26日,该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暂缓五通庙社区2014年至2016年已脱贫人口拆户分户等相关数据信息的修改和录入,计划在11月份省扶贫办开放扶贫系统时,再通过动态调整中的人口自然变更功能进行修改录入。截止2017年10月,该社区10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信息与公安部门的户籍资料不一致,其中33户拆户家庭人口信息没有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及时修改录入,导致该项工作没有与全县同步。乡党委书记晏学文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分管扶贫工作(兼任乡脱贫攻坚工作站站长)的乡党委委员、副乡长田伟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7年10月,县纪委对田伟予以诫勉谈话,晏学文向县委县政府作出公开检查。
2.县人民医院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刘兰军在扶贫工作中行动迟缓的问题
2017年3月,刘兰军任县人民医院驻皂市镇天鹅山村和白云镇双峪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兼两村党支部第一书记。2017年10月17日下午5时许,刘兰军在接到省扶贫办暗访组电话通知检查的情况下,未引起足够重视,敏感性不强,行动迟缓,没有及时从外地返回双峪村迎接上级检查,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10月,刘兰军向县委县政府作出公开检查。
3.新铺镇天池堰村扶贫资料填写不严谨不仔细的问题
2017年10月,省检察院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组检查发现,天池堰村建档立卡户张自安的扶贫手册中,2014年7月实施了“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安全饮水),却在2014年6月取得了“帮扶成效”(解决了安全饮水问题),时间上存在逻辑错误。新铺镇完全小学教师卜平华作为张自安的结对帮扶责任人,在扶贫资料的填写中不严谨、不仔细,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该村主管脱贫攻坚工作的党支部书记于玉华对扶贫资料的审核把关不严,没有及时发现扶贫手册中存在逻辑错误,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该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陈支春和驻村工作队副队长唐生贵在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10月,县教育局给予卜平华行政警告处分,新铺镇纪委给予于玉华党内警告处分,县纪委对陈支春和唐生贵予以诫勉谈话,新铺镇党委书记杨阳向县委县政府作出公开检查。
4.新关镇扶贫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和填写不完善的问题
2017年10月22日下午,省检察院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组到新关镇新关社区检查扶贫工作,因当天是星期天,该社区无人值班,未检查到该社区的扶贫资料。同时,新关镇政府的扶贫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且填报工作滞后,部分扶贫工作的会议记录和影像资料没有及时归档,扶贫对象档案也没有及时审核盖章。该镇党委书记王亚平在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责任没有压实,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0月,王亚平向县委县政府作出公开检查。
二、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上述通报的4起典型问题,不仅给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敲响了警钟、亮出了黄牌,更暴露出了我县部分单位及领导干部还存在政治敏感性不强、责任没有压实、整改不及时等问题。
一是政治敏感性不强。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以“脱贫摘帽”为目标、以“不摘穷帽就摘官帽,不换面貌就换人”的政治姿态、以“一切工作围绕脱贫攻坚,一切工作服从脱贫攻坚,一切工作服务脱贫攻坚”的工作理念,举全县之力深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尤其是9月份脱贫攻坚进入“百日冲刺”以来,用“不歇脚不松气”的工作状态,持续调度、督导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制定出台了多项纪律约束、高压红线。但是部分单位,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政治敏感性不强,省、市、县三级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已经进入了常态化、日常化,仍未引起高度重视,不管是进村入户帮扶,还是扶贫资料填报、数据审核录入,工作马虎大意、敷衍塞责。
二是责任没有压实。脱贫攻坚是一场战役,打赢这场战役既是我们奋勇拼搏的工作目标,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而部分单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还没有把这份责任扛实压紧,对脱贫攻坚工作研究谋划还做得不够,组织调度不经常,检查督导不深入,帮扶措施不精准。少数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意识树得不牢,情况掌握不准,工作抓得不实,特别是在压力传导上存在明显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干部,特别是驻村帮扶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精神状态不佳,对待扶贫工作不尽心不尽职,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上级要求和县委的“五个一律”纪律规定置若罔闻。
三是整改不及时。今年来,省、市、县三级开展了脱贫攻坚多次督查,每次督查过后都交办了很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县纪委、县扶贫办既督促相关单位迅速进行整改,也及时予以了通报,要求其他单位对照反思。但是,少数单位对督查指出的问题没有引起重视,对其他单位暴露出的问题没有引起警觉,总是抱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心态。个别单位此次暴露出的问题在以往的督查中已经发现指出并要求整改,但问题依然存在,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甚至走过场。
三、工作要求
当前,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帮扶工作是否扎实、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帮扶成效是否真实,直接关系到我县脱贫攻坚战的成败。在这个关键时期,既没有商量回旋的余地,也没有推倒重来的退路,更不能走下坡路,再大的困难也要克服。全县上下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以通报的典型案件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对照检查、全面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各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在抓扶贫上,既要自己重视,也要抓好压力传导,更要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着力解决扶贫工作落实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聚焦重点人员和重点工作,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乡镇党委政府要发挥好脱贫攻坚的“前线指挥部”的作用,坚决杜绝厌战情绪,坚持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
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责任人作为推进脱贫攻坚的中坚力量,要切实发挥好“战斗员”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抓在手上,连通上下、协调各方,对上级督查发现指出的问题要及时指导,督促整改,以“绣花”的功夫做好各项脱贫帮扶工作,对每个建档立卡户的需求再摸底,对帮扶措施再细化、再完善,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齐心协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挺纪在前,全覆盖、常态化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下大力解决扶贫工作中作风不实问题和腐败问题,做到精准监督、精准定责、精准问责。对在精准脱贫工作中作风漂浮、弄虚作假、数据不精准、履职不到位、工作不扎实的,要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按照“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加大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公开通报曝光的频次,持续释放“敷衍塞责必问责、敢动‘奶酪’必严惩”的强烈信号,以严明的纪律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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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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