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父老乡亲:
大家好!
曾几何时,我们记忆中的蓝天白云已越来越少,我们每时每刻呼吸的空气已不再清新,局部地区还受到了污染。污染空气的成份很多,而燃放烟花爆竹是造成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经专家论证,烟花爆竹燃放时释放出大量颗粒物和硫化物,会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为保卫蓝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石门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了在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县人民政府随即下发了《关于在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18年1月1日起, 在禁鞭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节日、庆典、聚会、寿庆、婚嫁、丧葬等为由燃放烟花爆竹。
为了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减少环境污染,使大家呼吸到清新的空气,享受到美好的生活环境 ,我们特此倡议:立即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源头抓起,从禁鞭开始。
一、响应禁鞭,以身作则。全体国家公职人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村组干部和所有学生自觉带头禁鞭,做到在禁鞭区内,不销售、不储存、不运输、不携带和不燃放烟花爆竹,用自身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
二、规劝他人,传播文明。在广大农村地区,要通过“村规民约”、“红白喜事理事会”等多种方式引导农民朋友不放、少放烟花爆竹。对在城区违反禁鞭规定的行为及时劝阻,通过“小手牵大手”、“老乡护家乡”、“志愿净环境”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人人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
三、积极举报,支持执法。对违反禁鞭规定不听劝阻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处以100元—500元罚款或给予治安处罚。广大市民应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县政府对举报查实的给予奖励。(举报热线:县长热“5312345”、报警电话“110”、城管服务热线“5336110”)
让我们携起手来,拒绝销售、拒绝购买、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共同保护蓝天、保护环境,共同营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空间!
石门县环境保护局
石门县公安局
石门县城管执法局
2018年1月25日
来源:石门新闻网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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