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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开展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2018-04-17 10:05:41 字号: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湘政发[2015]38号文件之规定,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和遗属人员管理,堵塞养老金和生活费支付漏洞。近日,县人社局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和遗属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进行“认证”工作。

 

  据了解,县人社局将采取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委托单位认证;遗属人员互联网+“QQ”视频认证及委托认证三种认证方式进行。对全县机关事离退休人员,参保单位采取登门见面、电话沟通等有效方式准确了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和生存状况,如实填报《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登记表》,统一送交县机关社保处审核认证。遗属人员互联网+ “QQ”视频认证。考虑遗属人员大多异地居住、行动不便等客观原因,从2018年起,改变过去遗属人员亲自到机关事保处当面认证的方式,由参保单位通知本单位遗属人员,采用QQ视频认证,方便遗属老人。遗属人员本人或是协助操作人员加入QQ号,就可申请网上视频认证。委托认证。因其他原因,不能按要求进行认证的,各参保单位可通知遗属人员子女或其他近亲属到机关事保处可办理委托认证。

 

  县人社局要求全县各参保单位要本着“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实事求是,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离退休人员和遗属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落到实处,切忌闭门造车,弄虚作假。参保单位对填报的年检信息负责,因认证工作不落实而导致待遇冒领造成基金流失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刻意隐瞒、套取、欺骗冒领待遇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年度认证工作从4月1日

 

  5月31日截止,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把握时间,加快工作进度,6月1日起,未能按要求完成认证的,将会停发相关待遇。待离退休人员和遗属人员年检后,可补发待遇。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文绍梓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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