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城管执法局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律师参与城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以购买服务方式将律师纳入城管执法范畴。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着力破解长期以来城管执法领域重大决策及重大行政行为长期无法律专家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无法律援助,处置疑难复杂执法事项无法律服务提供支撑,发生妨碍城管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时无法律专家介入的现实难题,以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既在预防和化解执法纠纷中起到充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帮手,又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督促依法行政的抓实落细。
《方案》实施后,驻点律师将在县城管执法局设立驻点律师办公室,确定每周驻点工作时间,制定并完善驻点律师参与重大行政行为决策及参与城管执法过程等机制,引导城市管理实施主体及管理相对人依靠法律手段合理解决合法权益问题,减少执法摩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龚平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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