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门县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白云镇双峪村骗取国家扶贫资金问题
2016年至2017年期间,经双峪村支村两委商议,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道路项目扶持资金共计39万元,用于偿还以往的工程欠款。该村党支部书记陈德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原村主任黎运茂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白云镇纪委给予陈德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黎运茂党内警告处分。
2.壶瓶山镇大岭村违反扶贫项目公开交易程序问题
2016年6月,县扶贫办审核通过了壶瓶山镇大岭村森林防火道建设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189万元。因多方原因,该项目一直未开工建设。为迎接该项目验收,2016年9月,该村没有经过公开交易程序而直接将该工程发包给他人。该村党支部书记李启斌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壶瓶山镇纪委给予李启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蒙泉镇梭金山村村主任梅德志帮扶工作不实问题
2017年,梅德志负责联系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胡某,在填写胡某《扶贫手册》过程中,将胡某已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12万元的帮扶措施填写为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政策12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蒙泉镇纪委给予梅德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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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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