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一权两制一司”园区管理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近日,石门县政府印发《关于石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使用系列“2号公章”的通知》(石政发〔2018〕66号),把涉及县发改局等13个职能部门的55项行政管理和审批(申报)权限,授权石门经开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根据委托授权行使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职能,“2号公章”与相对应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号公章”的授权标志着石门县迈出“开放强县,产业立县”实质性步伐,也标志着石门经开区改革创新踏出关键一步。
日前,经开区就权力下放事宜积极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沟通,确保各项职权的承接顺利开展;同时,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拿得稳、办得好”,让企业办事更加高效、便捷、省心。
下一步,经开区将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陈红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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