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石门县幼儿园办园质量监控评价与奖励实施办法》《石门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现将石门县2018年度普惠性幼儿园年度办园质量暨民办园普惠创建工作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3日。

如有异议,请向石门县教育局学前办提出,受理电话:5155516。
石门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27日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县教育局
编辑:王振华
本文链接:https://wap.smrmnews.cn/content/2018/12/27/67686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