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湘文一行来县检察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一步工作,从六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开展;要突出重点。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案件上攻坚克难,充分发挥好批捕、起诉及诉讼监督职能,要深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要负责人、分管院领导、承办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组织领导、依法办案、后勤保障、宣传责任,确保全院“一盘棋;要狠抓落实。依法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严格依法办案,强化案件质量管理,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要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相关政法单位的联系,特别是在认识上有分歧时,更要多沟通,争取形成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对于在案件定性等方面把握不准的,特别是拟作不捕不诉处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必须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不能擅自做出处理决定;要做到奖惩分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政治任务,对政治过硬、纪律过硬、业绩过硬的人员应该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作风懒散、履职不能的人员也应当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孙霞平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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