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
金猪辞旧岁,瑞鼠迎新春。值此2020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中共石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石门县监察委员会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新春的祝福!向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春节是举国同庆、万家团圆的传统佳节,也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期,在此,我们特发出廉洁过节公开信,提醒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自我约束,严守廉洁纪律,坚决抵制奢侈浪费歪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红包、有价卡券、烟酒、土特产等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名贵特产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黄赌毒;严禁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节日慰问金、实物或者值班加班补助等津补贴和奖金福利等;严禁在扶贫救助、维护稳定、安全生产以及政务服务等工作中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节俭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提出,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强化监督管理,对出现的“四风”问题,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怀,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于顶风违纪问题,一律给予严肃处理。
每逢佳节常自省,身清气正心自宽。真诚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从小节做起,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崇廉拒腐,自觉抵制“节日腐败”,过好“廉节”。同时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共同度过一个文明健康、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最后,祝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及您的家人新年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
中共石门县纪委
石门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1月20日
来源:石门县监察委员会
作者:石门县监察委员会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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