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石门县开展打击非法捕捞集中销毁禁捕渔具统一行动,县直相关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及部分渔民代表参加。
统一行动中,县禁捕办、畜牧水产中心负责人通报了禁捕退捕工作成效及长效治理工作方案,县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公布收缴非法渔船、渔具清单。随后,副县长谭本军宣布统一行动正式开始,工作人员现场对打击非法捕捞中收缴的渔船、渔具进行销毁,并带领相关责任部门对澧水河段进行巡查,现场劝阻一起利用渔船在河中钓鱼行为,并对渔船进行收缴封存。
实施长江禁捕退捕,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审时度势、因势利导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今年以来,县直相关责任单位、乡镇街道长期开展巡河巡查、联合执法,重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18人,收缴非法捕捞渔船19艘,清理销毁地笼非法捕捞渔具200余条,有效遏制了非法捕捞行为。
接下来,石门县还将认真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清理地笼网具、打击销售非法捕捞渔具、非法渔获物产业链、清理重点水域“三无”船舶等专项整治行动,实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目标,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杨帆
编辑: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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