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在县禁捕退补工作推进会上,石门县交通运输局就“三无”船舶(无船名、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调度。在各乡镇(街道)、部门汇报近阶段禁捕退补工作开展情况后,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强调各单位、部门落实“三个确保”,有条不紊推进“三无”船舶专项整治,真正实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一是加强摸排、查漏补缺,确保重点水域船舶证照、保险齐全有效;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确保船舶不发生渡客、下水捕鱼现象;三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为完成重点水域禁捕退补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根据《石门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补“回头看”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县启动了“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据了解,“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分三个步骤,一是宣传发动。在7月20日前完成整治措施制定、摸排“三无”船舶底数,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宣传;二是督促“三无”船舶限期整改。在7月31日前督促“三无”船舶执行“一船一图、一图一审、一船一档”规定,主动接受处罚、主动完善船舶手续、主动恢复相关标识标牌;三是集中整治。在8月15日前会同相关乡镇、部门对“三无”船舶进行清理整治,按照《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坚决予以没收取缔。

来源:石门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朱泽华
编辑:郑孝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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