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县禁捕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我县澧水流域涉渔的7个乡镇街道的餐饮酒店、渔具店、农贸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当场收缴违规钓钩1500副,查获违规渔获物11.7公斤。

在各大农贸市场,执法人员问询了各水产店销售的水产品来源,对进货单进行了查验,叮嘱商家要遵守相关规定,做好进货渠道备查。在部分餐饮店,执法人员对餐饮店招牌、菜单上表述的河鱼、河虾、野生鱼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检查了餐饮店的相关规定落实情况。我县禁捕规定明确,在禁捕水域范围内,餐饮店不得收购、储藏、加工、销售河鱼、河虾,然而,在检查中仍然有一家餐饮店违规销售河鱼,执法人员当即对该餐饮店的11.7公斤非法渔获物进行了收缴,并下达了整改通知单。

在检查各渔具店的渔具销售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渔具店明知在禁渔区内不得制造、销售禁用渔具、鱼钩的相关规定,仍然进行违规销售。执法人员当即对销售与休闲娱乐垂钓一人一竿、一线一钩规定不符的违规钓钩进行收缴,共收缴违规钓钩1500副。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王飞
编辑:郑孝莲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ap.smrmnews.cn/content/2020/10/26/854341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