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疫情仍在蔓延,国内局部地区零星散发和聚集性传染病例不断发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新春将至,跨省区人流量骤增,给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巨大挑战,为切实做好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规范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控聚集性活动。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年会)、展销、演出、赛事、宗教等聚集性活动一律不举办。实行“婚事新办、白事简办,其他赈酒不办”,对确需举办的婚丧事宜,应报告所在的村(社区)批准,控制人员规模,不邀请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参加。确需召开的会议、培训要严格控制参与人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原则上不邀请国外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严禁参加。50人以上的活动,举办方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并报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二、严控私人聚会聚餐。尽量减少家庭私人聚会、聚餐,严格控制人员规模,一律不得超过10人,并做好个人防护。
三、严管来石返乡人员。对省外返乡人员一律严格管控。确需返乡过年的居民,提前2天向所属社区(村)报告行程,一律不得故意回避、逃避、隐瞒不报、谎报虚假信息,旅途做好个人防护,返乡后遵守我县的分类管控措施:入境人员和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抵石后进行核酸检测,实施集中隔离;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人员,抵石后进行核酸检测,实施居家隔离;国内含有中高风险区的地市级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区域来(返)石人员,抵石后进行核酸检测,实施居家健康监测;其他省外低风险区返石人员,抵石后实施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与聚集性活动,不出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严管发热病人。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及疑似病人。所有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的解热镇痛、止咳化痰药物一律临时下架,不得出售。药店对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的人员一律进行登记、报告。
五、严格出行人员管理。加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辖区群众出行管理,非必要不前往省外地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干部职工须经本单位批准,辖区群众必须提前向村(社区)报备,返石后须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各位居民,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会为你们提供优质服务,如有疑问,请咨询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号码附后)。
各位居民要时刻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坚持科学防控,始终保持防范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的良好习惯,做好室内外环境“大清扫、大消毒”。前往医院、车站、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或人员密集环境,请正确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查健康码、行程卡、查体温等防控措施。
请及时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官方消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坚决抵制各类网络谣言,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石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
来源:石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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