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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获“中华诗词之乡”荣誉称号
2021-03-18 11:07:33 字号:

太平镇获“中华诗词之乡”荣誉称号

3月17日,我县在太平镇桩巴龙广场举行“中华诗词之乡”“中华诗词之村”和“中华诗教先进单位”授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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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诗词学会散曲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诗词协会常务副会长周成村宣读了授予太平镇“中华诗词之乡”称号的通知,并亲自授牌。同时授予太平镇苦竹坪社区“中华诗词之村”,太平镇中心学校“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称号。随后省、市、各区县诗词学会(社)负责人参观了桩巴龙文化广场、苦竹坪烈士陵园与红色诗墙,考察了太平镇中心学校、苦竹坪社区的诗教创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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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诗词学会肯定了我县将“中华诗词之乡”建设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脱贫攻坚、红色精神弘扬等紧密结合的做法和优良传统文化的传承工作,特别对“百童千诗”、“百户千诗”等创新理念、模式赞赏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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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黄蕾在授牌仪式上表示,“中华诗词之乡”“中华诗词之村”的成功创建是我县文化工作成就的缩影,也是对我县文化事业发展的肯定,更是我县立足“红色引领,绿色崛起”理念,打造“湖南省高质量发展样本县”的精彩注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进一步抓好诗词普及和创作,推动 “中华诗词之乡”创建工作更上一层楼,努力将传统诗词文化发扬光大!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徐刚毅

编辑: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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