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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石门交警雷霆出击破获“4·13”交通肇事逃逸案
2021-04-19 09:31:25 字号:

【我为群众办实事】石门交警雷霆出击破获“4·13”交通肇事逃逸案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本应迅速救治伤者并报警处理,但石门县子良镇吉某却抛下伤者不管不顾,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企图逃避责任和法律的惩处。4月16日,石门公安交警将吉某抓获归案,迅速破获了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案件的圆满侦破,不仅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违法,也维护了受伤群众及家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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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20时许,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子良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大约18时20分,在省道302线石门县子良镇青山峡路段,一辆两轮摩托车与一辆电动两轮车相撞,电动两轮车驾驶人受伤,两轮摩托车驾驶人驾车逃离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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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警后,子良交警中队中队长胡小平立即带领中队民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对现场进行安全警戒,同时联系医护急救。办案民警摸黑勘查现场,经仔细搜寻,在现场找到了遗留的一块塑料后挡泥板、一块橡胶挡泥皮及疑似摩托车尾灯碎片。民警询问伤者现场情况时,因伤者头部受伤,只记得对方是一辆两轮摩托车,驾驶人戴了头盔,事故发生后对伤者没有理睬,直接驾车往廖家冲村口方向逃逸了。伤者及家属还向民警提供了一个怀疑对象。根据提供的情况,民警立即赶往廖家冲村找到了嫌疑对象及车辆,但是民警在仔细核实和比对后,排除了该车肇事嫌疑,案件侦查工作一度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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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事发时间段属于茶叶采摘高峰期,来往摩托车较多,事发路段周围没有监控,无法获取直接线索。办案民警于是调整侦查方向,扩大查询范围,对事发时间前后经过该路段的所有摩托车逐一进行排查,对所有的其他车辆进行调查摸排线索。通过民警通宵的海量排查,借助技侦手段,民警找到一位现场目击者获取了一条非常有价值的线索:目击者称经过现场时,看到当时一名大约六十岁的驾驶人正在发动一辆老旧的红色两轮摩托车,一辆两轮电动车翻在公路上,一名老年妇女还坐在公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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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线索,通过海量的监控调取与比对,民警最终锁定了一台嫌疑车辆,但民警追踪到子良镇廖家冲村后车辆失去踪迹。于是民警兵分两路,分别深入廖家冲村和临近的村组走访摸排。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村组干部的大力支持下,4月16日上午,民警终于在子良镇廖家冲村吉某家中搜寻到牌号为湘J69**3的嫌疑车辆,经现场比对,初步确定即为肇事摩托车。嫌疑人吉某也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随即民警将嫌疑人控制并带至交警中队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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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发生在子良镇的“4.13”交通肇事案,经过子良交警中队全体民警3昼夜的连续奋战圆满告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嫌疑人吉某因涉嫌交通肇事后逃逸,将面临着法律的严惩。

公安交警提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保持冷静不要紧张,要立即停车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切莫存侥幸心理,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现场以及潜逃藏匿,企图逃避法律责任,最终必将落入恢恢法网,受到法律的严惩,铸错自食恶果。

来源: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作者:刘宏 胡小平

编辑: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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