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一宗疑似贩运传染病仔猪的举报案,经过石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周密调查和耐心调解,最终以举报人和被举报人达成协议、握手言和而结案。

(耐心调解)
3月份以来,石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伍某某、盛某让、李某某、盛某东4人举报,称“购买唐某某贩运的疑传染病仔猪,导致生猪死亡”。经执法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调取有关证据,查实:仔猪由衡阳县、衡南县经检疫后调运至石门,调运手续合法。

(一致和解)
8月份,石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举报进行调解,唐某某、举报人和举报人受委托人均到达调解现场。最后经过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唐某某自愿帮助伍某某、盛某让、李某某、盛某东4人申请零利息贷款20-40万,向银发牧业申请复养计划(20头后备母猪),争取在一个月之内把申请资料提交给银发牧业,积极争取复养计划落实到位。
一直以来,石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践行“身下农村、心系农业、情系农民”的“三农”情怀,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接下来,石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做好深入调查研究,虚心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弄清案情,以和蔼耐心的态度,耐心细致的讲理讲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理服人,坚持说服教育、方便群众的工作方法,为群众解忧。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胡明慧
编辑: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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