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用担心孕晚期值夜班了,育儿假也落到了实处。”近日,石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到辖区某乡镇卫生院回访时,一名医护女职工难掩欣喜。

2025年3月,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检护半边天”专项行动中发现,辖区部分乡镇卫生院存在违规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值夜班的情况,且普遍未将育儿假条款纳入集体合同,多数女职工对自身法定休假权利知晓度不高。“生产前最后一晚我还在值夜班,也没听说单位有人休过育儿假。”一名医护人员坦言。
办案检察官实地走访多家医疗机构,逐一核对考勤排班、假期审批台账,面对面核实情况,固定完整证据链,确认相关行为侵害了女职工合法权益,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存在履职缺位。
2025年4月,石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县卫生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分别立案。由于女职工权益保障涉及用工制度调整、劳动合同修订等多重环节,部分医疗机构整改周期较长、成效有待巩固。今年4月,在持续跟进监督的基础上,石门县人民检察院正式向两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开展行业专项整治,推动医疗机构全面规范用工管理。
检察建议发出后,两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县卫生主管部门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督导,压实用工主体责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对12家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与用工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并联合检察机关召开卫健系统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培训会。
截至目前,全县24家医疗机构中,已有39名符合条件的职工落实了育儿假,12家问题单位全部完成限期整改。排班管理同步优化,孕晚期及哺乳期女职工不再被安排值夜班,辖区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来源:石门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奕杏 刘宇彤
编辑:张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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