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蒙泉法庭:审判庭“搬”进社区,现场审理赡养纠纷
2026-05-29 17:03:23 字号:

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蒙泉法庭将审判庭“搬”进白洋湖社区,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当地部分群众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图片1.png

原告易某年近八旬,年事已高且患有阿尔兹海默症,无收入来源,平时由小儿子照护。六个子女就易某赡养问题长期协商未果,小儿子代易某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其余五个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细致梳理案情,全面了解家庭矛盾症结。考虑到本案当事人众多,且近期石门县连日暴雨,出行多有不便,同时结合赡养纠纷兼具法理与亲情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决定依托“巡回审判”模式,将审判庭“搬”到群众身边,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

开庭当日,法庭工作人员冒雨驱车赶到社区,简单布置过后,亲民而庄重的巡回法庭“落成”。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仔细询问老人日常生活花销、医疗费用、身体状况等,把矛盾焦点逐项厘清。因案件涉及财产分配历史、多名子女实际负担能力及失智老人长期照护成本等复杂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民法典中关于赡养义务的相关规定,耐心解答旁听人员的法律疑问,现场普法。在场群众纷纷表示,这场“家门口”的庭审直观又深刻,今后必将自觉履行赡养义务,维护家庭和睦。

下一步,石门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推动巡回审判常态化、精准化,聚焦老年人权益保护、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基层常见矛盾,把法庭“搬”到乡村社区、田间地头,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来源:石门县法院

作者:皮曼婷

编辑:胡颖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