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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法院:翻山越岭追回十三年前旧债
2025-07-15 15:29:12 字号:

“真的感谢你们,这么热的天气,这么远的地方,帮我把十三年前的旧债讨回来了……”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借贷纠纷案,拿到被拖欠十三年的欠款后,申请执行人陈某对执行干警连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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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陈某与金某一同在外地务工,期间金某向陈某借款20000元,并约定2016年5月份归还给陈某,但一直未偿还,2024年12月陈某将金某诉至法院。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金某分期偿还陈某借款及利息合计25000元,于2026年12月底前偿清。第一期还款日期到了,陈某多次催讨,金某声称无力偿还并拒接电话,迫于无奈,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案件仔细研判,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金某,金某仍然态度消极声称无钱偿还且经常拒接电话,执行法官见状决定去其居住地找寻金某。

当天早上7点,执行干警从县城出发,驱车4小时到达壶瓶山镇大京竹村寻找金某。但受连续降雨天气影响,导致山体滑坡,车辆无法通行,在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执行干警徒步翻山半小时终于找到了金某的住处,恰巧金某在家。

执行干警向金某说明来意,起初金某仍然声称无力偿还,执行干警随即对其释法析理,并告知其若不及时履行义务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听到“拘留”二字的金某态度终于有所缓和,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金某向陈某一次性偿还20000元,陈某同意放弃其他权利。

随后,金某凑齐了20000元执行款现场给付,案件顺利执结。

执行不易,坚守可贵。每一起案件顺利执结的背后,是无数执行干警“踏破铁鞋”也必达的决心和毅力,是司法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强大回音。石门法院将继续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以“如我在执”的态度,兑现每一份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胜诉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石门县法院

作者:张依

编辑: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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